关于流行音乐史上最大的谜题,不是猫王到底死没死,也不是图派克藏在哪,而是早在1999年就被Backstreet Boys(后街男孩)抛给全世界的一个逻辑黑洞:当这五个穿着白西装的男人在机场大喊“I Want It That Way”的时候,他们到底想要“哪样”?
如果我们稍微动用一点中学英语阅读理解的能力,就会发现这首歌的歌词简直是一场灾难级的误会。主歌里说“你是我的火,我的欲望”,副歌里却说“我不想听你说,我想那样(分道扬镳)”。这就像两个人站在岔路口,一个人在深情表白,另一个人在点头附和,但其实他们俩说的根本是相反的两件事。然而,这正是这首歌最天才、也最荒诞的地方——它不仅没有因为逻辑不通而暴死,反而成为了一枚精准制导的声波核武器。
这一切的幕后黑手是瑞典流行音乐教父Max Martin。那时候的Max Martin并不在乎英语语法,他只信奉一个教条:旋律即上帝(Melody is King)。在他看来,英语单词不是用来传递信息的,而是用来当作打击乐器的。所以,当Nick Carter那张迷倒万千少女的脸凑近麦克风时,他唱的不是歌词,而是一串被精密计算过的音节。
从音乐工程学的角度来看,这首歌是一次教科书级别的“瑞典式洗脑”。开场那段原声吉他Riff,听起来简单,实则经过了极度的听觉打磨,既有民谣的亲切感,又有工业流水线的顺滑度。Max Martin和他的搭档Andreas Carlsson在这首歌里展示了什么叫“反人类的完美”:他们把人声切片,像叠乐高一样堆砌和声。尤其是那句标志性的“Tell me why”,在节奏上是一个完美的切分(Syncopation),它出现的位置精准地卡在听众大脑最渴望填补空白的那一拍上。你以为你在听五个大男孩唱歌,其实你在听一台精密的Pop Music机器在运转。
最值得玩味的细节发生在桥段(Bridge)之后。通常流行歌曲会升调(Key Change)来制造高潮,但BSB的这次升调简直是毫无预警的“原地起飞”。Brian Littrell那个高音长啸,配合着身后仿佛好莱坞大片般的鼓点进场,直接把歌曲的情绪从“忧郁的小男生”拽到了“毁天灭地的史诗感”。据说后来制作团队曾试图录制过一个歌词完全通顺的版本(名为《No Goodbyes》),结果发现虽然逻辑通了,但那种莫名其妙的魔力却消失了。这证明了一个真理:在顶级的流行工业面前,智商是多余的,好听才是硬道理。
当时的媒体和大众对此完全没有抵抗力。MTV的《TRL》节目几乎被这首歌统御,那支在洛杉矶国际机场拍摄的MV,凭借着标志性的全白造型和慢动作镜头,定义了整个千禧年的男团审美。当时的乐评人虽然对这种“工业糖精”嗤之以鼻,觉得这是对摇滚乐的亵渎,但时间是最好的过滤器。二十多年过去了,《I Want It That Way》已经从“罪恶的快感”(Guilty Pleasure)变成了公认的流行经典。连《布鲁克林九九》这样的情景喜剧都要拿它来致敬(或者恶搞),证明它已经渗入了流行文化的骨髓。
最后,这首歌其实教会了我们一个关于生活的深刻哲理:有时候,两个人并不需要相互理解才能达成共识,只要你们能在一个漂亮的升调里,对着彼此深情地喊出一句毫无意义的口号,那就足够让全世界为之尖叫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