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首歌,让无数兰州人泪目

说实话,把老狼、李志和张玮玮这三个人凑在一块唱兰州,这本身就是民谣圈的一次“降维打击”。这不仅仅是三个歌手的合作,这分明是三种断代记忆的叠加。老狼那把嗓子自带90年代的柔光滤镜,只要他一开口,不管是多粗粝的黄土高坡,都能被他唱出“同桌的你”那种白衣飘飘的温情,他是负责给这段回忆包浆的;李志呢,这个来自南方的野路子,用他那种标志性的、带点冷峻和沙哑的公鸭嗓,给这首歌撒了一把现实的粗盐,麻痹生活除了诗和远方,还有那一地的鸡毛和不得不离开的无奈;而张玮玮,这个真正的西北魂,他就像是这碗面的汤底,那种如手风琴的褶皱感,是从兰州的土里长出来的。
这三个男人的声音交织在一起,根本不需要什么复杂的编曲来烘托。“我该怎样歌唱你,清晨里的金城兰州”,如此的克制,没有《兰州兰州》那种要在Livehouse里把地板跺穿的躁动,也没有《黄河谣》那种苍凉到骨子里的悲苦。它更像是一种中年人的沉默,是那种坐在马路牙子上,看着人来人往,想说点什么,最后却只化作了一声叹息。
这种平淡中的深情,才最杀人。
在这首歌的MV里,当那些兰州一中、西北师大、乃至那本影响了几代人的《读者》杂志的画面一闪而过时,音乐就不再仅仅是背景音了,它变成了时间的显影液。这些地标不是冰冷的建筑,它们是无数人回不去的青春支点。对于兰州人来说,这是双耳灌进了秋风和黄河水的战栗;对于外地人来说,这是一种莫名的既视感——谁的青春里没有一条穿城而过的河?谁的记忆里没有一碗热气腾腾、吃完就要各奔东西的面?
现在的城市太喜欢用网红歌曲来给自己贴金了,但兰州不需要。从早期的野孩子到现在的这个神仙组合,这座城市好像天生就长在民谣的血管上。这首歌没有试图去掩盖这座西北重工业城市的灰尘和粗糙,反而把这种粗糙打磨成了一种质感。它不试图讨好游客,它只是在记录生活。
听完这首歌,你可能不会立刻买张票冲向兰州,但你一定会想给某个许久未见的老友打个电话,或者独自下楼吃碗面。这就是民谣最dei的地方:它唱的是金城兰州,但让你流泪的,却是你自己那个再也回不去的故乡。小号一起,时代的转折点来了,哦,但怎么会有那么多的漂泊者和无处安放的灵魂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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